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笔试日为基准日需提供7天内一次,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含社区工作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共两个科目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60%权重记入总分。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名次及是否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2、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②毕业证。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出具证书。
⑤是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是烈士子女或配偶的,需提供国家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局)核发的革命烈士证书以及和烈士的亲属关系证明;是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伍证。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具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留存。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资格。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面试
1、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同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以及《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要求: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抽签开始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考点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学历层次高的;③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④中共党员;⑤烈士子女或配偶;⑥大学生退役士兵。
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和政审对象。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
考察或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城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标准和执行办法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阜城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阜城镇统一管理。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在阜城县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报考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生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报告,遵从考场人员安排,凡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报告或不遵守考场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请示考场负责人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339308629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阜城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阜城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