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具有阜城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做好群众工作。
(四)业务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五)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六)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8月25日后-2004年8月25日前出生。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八)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统一调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
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邪教组织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