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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报名方法及考试流

未知 | 2022-12-1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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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网址: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网址:http://121.17.168.183:81/)

  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22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6:00。缴费时间:9月26日09:00至10月1日12:00。“高校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报名。

  对于有效报名人数不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不满足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予以取消,相应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10月8日09:00至10月13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见附件),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笔试。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出示“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见附件)执行,请考生详细阅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报名资格证件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合格分数线以上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即时调整。

  (五)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书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及时报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聘用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技术咨询:0318-698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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