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事业单位报考指导

首页 > 衡水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2022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未知 | 2022-11-30 14:08

收藏

  选聘范围、条件及方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10月25日之前(含10月25日)有效。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