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审查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中心街南头市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楼A区百姓剧场 联系电话:0318-2083506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附件2:《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需持:(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4)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两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核。
对报名考生进行证件审核(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应聘者反馈初审结果。
(二)测评考核
测评采取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考核。测评考核包括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测评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由选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