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考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岗位编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条件 | 岗位条件 |
01 | 餐饮服务 | 2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①身高:女1.65米以上,体重不超60公斤;男1.70米以上,体重不超70公斤; ②形象:形象好、气质佳; ③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负有责任心,性格活泼开朗,具有亲和力; ④普通话准确流利; ⑤具有一定的商务礼仪知识,有相关酒店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02 | 前厅接待 | 1 | 专科及以上 | 服务业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工作、法律、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英语、行政管理、金融管理、幼师 |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17:00。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模板详见附件2)、相关酒店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工作酒店公章,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宾馆酒店行业荣誉证书或参与完成国家级重大接待服务任务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此外,考生还须准备2分钟内的自我介绍微视频。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书面材料现场提交,电子材料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单独建立文件夹,现场U盘拷贝,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咨询电话:0318-6888915,0318-6888888转8704
报名地址:衡水迎宾馆人力资源部
(时间9:00-11:30 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