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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衡水冀州红军学校选聘校长、副校长4名选调程序

未知 | 2022-12-2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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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30至8月5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冀州区教育局三楼东头录播室。

  (三)报名资料:参与选聘人员报名资料每人单独装袋,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最高等级职称证、衡水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和业务奖励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冀州区域以外报名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参与选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对报名选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选聘资格。

  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过程公开、公正,选聘结果公平有效,由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选聘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分为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主要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成果、本人教学成果等进行评分,根据获得市级以上不同等级的荣誉赋分。

  (二)面试。通过演讲和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核报名参与选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及实际管理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三)成绩计算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参与选聘人员的成绩,其中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校长、副校长的选定及公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产生衡水冀州红军学校校长和各职副校长人选。入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冀州区政府网站教育局窗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任用。

  相关待遇

  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衡水冀州红军学校校长、副校长实行聘任制,以颁发聘任通知的形式确定聘任关系,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衡水冀州红军学校校长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原行政职级不变。衡水冀州红军学校校长、副校长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3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不超过十二年。聘期期满后视考核结果情况,如合格则续聘,不合格或不适合继续任职的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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