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辅助人员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统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精神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统计工作经历或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统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