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较好;
2、具有干部身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动的;
3、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4、与选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12月12日上午 8 时30分至12月16日下午17时30分。
报名地点:故城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政务大厅B区楼207室)电话:0318-5312369
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附后);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小二寸免冠近照 4张;
④ 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如果低于 2:1,将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选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考生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情况,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均为 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