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衡水市应急管理局现委托衡水众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人员,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驾驶员5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5名(主要从事非涉密文书、案卷整理、文字处理、录音录像取证等执法辅助工作)。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由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的衡水众帮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月收入不低于衡水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全市工资标准适时调整)。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退役军人优先。
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性负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爱岗敬业,因工作性质,能够接受特殊情况下轻微强度加班的。驾驶员需轮流值班(含夜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曾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录的;
6.失信被执行的;
7.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及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二)资格要求。
1.车辆驾驶员、限男性。
(1)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及以上学历者,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专业要求: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并自取证之日起至今实际驾驶经验不少于5年。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男女不限。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法学、计算机、文秘专业优先。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驾驶员需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考场、试卷费用,报名后不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真实提供本人的各类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考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面试后第二天通过“众帮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查询总成绩)。
(4)人员确定及资格复审(政审)。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政审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放弃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时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参加体检。
(5)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回避关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衡水众帮劳务派遣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后人员能力表现特别突出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征询本人意愿后,可在招聘岗位内适当调剂工作岗位。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6日
(9:30—17:00)
报名地点:衡水众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 人民西路与康泰街南行100米青少年活动中心206室)
咨询电话:0318-2166099、15130860053、13663286302、 18203283686(所有手机号微信号同号)
备注:特殊原因会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多关注“众帮劳务派遣”公众号。
衡水众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
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本次招聘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在报名首日起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或下载“冀时办”APP,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监测、记录体温、记录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填写《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非必要不离开衡水。到笔试、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时,截取之前14天的信息记录并提交纸质版。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需提供48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不得参加招聘活动。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活动。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目前身体健康者,需提供7天内一次,48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1)考生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提供不了新冠疫苗接种凭证的,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诊断证明。(2)考生须申报本人参加招聘活动前14天健康状况。请务必于注意截取笔试、面试、复审、体检等活动前14天的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承诺书。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并通知报考单位。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笔试、面试,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3.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面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4.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衡水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特别提示: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下载打印的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例如,某考生参加笔试,须打印笔试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笔试环节),提供新冠疫苗接种凭证,还要以笔试日为基准日需提供7天内一次,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后环节,均按照此例执行。特别提示考生,关注考试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核酸检测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届时,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原文标题: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93_QuYCq69lwpFoJuPx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