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出示“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2022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执行,请考生详细阅读。
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卫生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教育类岗位笔试为C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报名资格证件审核。报名资格证件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书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及时报市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技术咨询:0318-2215051。
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2022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1 2022年度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 2022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