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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未知 | 2021-08-1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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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人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

  第二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中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共同诉讼人。其中,原告为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称为诉讼参加人而并非共同诉讼人。

  C项: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被称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并非共同诉讼人。

  D项:在民事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被称为第三人而并非共同诉讼人。

  考点

  常识判断

  法律

  诉讼法

  来源

  2008年1230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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